到了这儿也一样,晚上临睡前写上几个字,或者早起出门时练几笔,都挺舒服。
她写过字的纸厚厚一叠,她收集起来不想浪费,准备带tiger出门遛弯的时候给它捏屎用,全都放到客厅专门的塑料袋里。
闫爷爷是从哪儿刨出来的……
楼觅看不懂是什么字体,她对毛笔字也不了解,不过欣赏艺术的水平还是有。
一眼就能看出这字写得确实漂亮。
她记得池凛以前一手狗爬字啊,不仅写得难看,而且错字连篇,惨不忍睹。
好像前几个月开始,池凛写英语都是用写毛笔字的手法写的。
当时楼觅还觉得这孩子又在作怪,现在想想,可不是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勤学苦练了么?
楼觅思维敏捷,再矛盾的问题她都能从细微末节中找到合理的途径,都不需要去向当事人询问。